强制性认证申请步骤及说明
一、申请步骤
二、有关申请事项说明
1. 正式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
(1) 已填写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书》2份;
(2) 已填写的《工厂审查调查表》2份;
(3) 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认证产品商标注册证书;
(4) 质量手册(中文);
(5)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流程及其控制说明(中文);
(6) 申请认证产品所涉及的主要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检测人员一览表;
(7) 申请认证产品及其所覆盖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功能说明、安装手册(2份);
(8) 申请认证产品及其所覆盖产品的外观和开盖的彩照;
(9) 软盘(含:申请书、工厂审查调查表和产品彩色照片、商标的电子版)。
(10) 认证实施规则中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工厂审查调查表》按申请认证产品所涉及的加工场所填写。
2. 申请认证产品型式试验的送样
(1) 送样要求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销售型号的,送该型号的样品。
多于一个销售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申请认证时,按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送样。
如有附加或扩展功能检测时,按认证机构的规定送样。
(2)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及数量依据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由厂(商)按认证机构送样通知的要求送往相应的检测机构,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3. 认证使用语言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使用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三、认证收费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规定收取认证费用。
四、申请产品认证联系方式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综合部
电话:010-68370121、68371733、68370229
传真:010-68371385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3层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综合部
邮编: 100037
网址:www.csp.gov.cn
E-mail:cspa@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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